(一)大道金服为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方(“借款人”)或非房产交易中需要解除抵押的个人(“借款人”)提供赎楼、转抵押贷款等资金周转的借贷咨询服务,借款人使用资金完成房产交易或需要进行的非交易业务流程。“优选-汇盈”借款人有赎楼需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出按揭或抵押贷款承诺函,待房产完成抵押后,可放按揭或抵押贷款并归还借款,并且由大道金服进行赎楼、过户(如有)、抵押的全流程操作,并严格管控资金的流转,确保真实的借款用途。

(二)“优选-汇盈”服务项下个人借贷活动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出借人
出借人使用“优选-汇盈 ”服务,借出资金给借款人,获得一定的利息回报。一旦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对借款人拥有债权。

借款人
个人借款人需要资金,可通过“优选-汇盈 ”服务,发出借款需求,向出借人借贷。一旦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借入资金,对出借人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大道金服承诺受让逾期债权
当借款人逾期时,大道金服承诺受让逾期借款债权,并承诺在借款债权逾期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支付债权转让价款(该笔借款本金余额以及借款期限对应的利息之和,但不含逾期罚息)。
尽管大道金服承诺在借款人逾期时受让逾期借款债权,但该等承诺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担保,大道金服仍有可能不履行前述受让逾期债权的承诺,从而导致出借人面临无法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服务收费
陆金服为个人借贷双方提供“优选-汇盈”,陆金服有权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具体收费规则请关注陆金服网站收费公告)。

支付指令传递服务
在借贷双方使用“优选-汇盈”服务的同时,陆金服接受借贷双方的委托,向双方提供支付指令传递服务,按照借贷双方的指令,为借贷相关资金的划转提供辅助服务。

风险提示

1.借款人违约风险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虽经过大道金服的审核,但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政策的影响或借款人道德原因,出借人可能面临无法在借款到期日获得当期还款的风险。

2.借款本金和利息损失风险



如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大道金服承诺受让该笔逾期借款债权、并在借款人逾期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支付债权转让价款。为促进大道金服履行债权受让义务,大道金服自愿向陆金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存放于以陆金服名义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初始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大道金服承诺每月初对保证金进行补足和维持,确保保证金始终大于等于大道金服推荐至陆金服平台通过“优选-汇盈 ”服务申请借款的所有借款人在该月初待还款总金额的5%(且不低于500万元);如发生保证金受让逾期借款债权的情形,大道金服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对保证金进行相应补足。

大道金服承诺在该笔借款债权逾期后3个工作日内,授权陆金服或陆金服委托的第三方将债权转让价款金额从大道金服与陆金服约定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划付至大道金服的陆金服账户,并由陆金服或陆金服委托的第三方将债权转让价款金额划付至出借人陆金服账户。

如大道金服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将债权转让价款金额划付至出借人陆金服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指定账户内可用资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债权转让价款金额), 则大道金服授权陆金服或陆金服委托的第三方从保证金账户中划扣债权转让价款金额与已从指定账户划付的资金金额的差额(如有)至出借人陆金服账户,用于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但如果届时保证金账户内可用资金金额不足、或者大道金服发生了被依法撤销、破产、涉及重大诉讼或者其它导致大道金服可能无法履行保证金维持和补足义务的情形,则大道金服将无法履行逾期借款债权受让义务。此时出借人将面临无法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3.借款人提前还款风险

借款人可于起息日起至最终到期日期间内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人提前全额还款,出借人的收益将会受到影响。

4.流动性风险

除非另有约定,出借人没有提前终止的权利。借款存续期间,出借人不得要求支取、使用出借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得再设定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5.操作性风险

发生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无法控制的事件,出借人有可能遭受损失。

6.逾期借款债权受让方的违约风险

尽管大道金服承诺在借款人逾期时受让逾期借款债权,但该等承诺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担保,大道金服仍有可能不履行前述受让逾期借款债权的承诺,从而导致出借人面临无法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以上并不能揭示“优选-汇盈”服务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